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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来源:继续教育学院   作者:   时间:2022年02月25日

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江苏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苏教规[2021]1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发布的《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中“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开展或联合举办学制学历教育”的要求,为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校外教学站点,2022年2月25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经过专题研究决定:将原方案中无锡市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无锡市万方职业培训学校”调整为“无锡市时代业余学校”。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月25日—3月7日)。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