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公布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计划项目名单(苏教职函〔2019〕26号),我校申报的“智能汽车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成功获批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培育项目。
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卓越计划》的重要建设项目,平台项目的建设实施,对于学校聚焦区域重点行业或产业(链)领域,整合校内外相关设施设备和教学资源、提升专业(群)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计划的通知》(苏教职〔2019〕31号)要求,经学校申报、专家评审,共确定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立项项目36个和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培育项目14个,我校申报项目名列其中。
在本次产教融合集成平台申报的全过程中,学校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分管校领导瞿立新副校长统筹谋划、精心修改汇报演示文稿并向专家汇报,教务处、中德机电学院、物联网与软件技术学院、电子技术学院等相关部门、二级学院通力合作推进落实。平台项目覆盖学校智能汽车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十个专业。我校“智能汽车产教融合集成平台”能够在与省内的国家示范及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的同场竞争中获得一席之地,充分说明了我校的产教融合深度、专业建设成果、师资队伍建设水平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省教育厅及专家的认可。项目的获批,对于我校“立足高新区、融入高新区、服务高新区”,奋力打造“创新驱动、区校一体”的全国高新区高职教育新吴模式的建设起到支撑与推动作用。
我校将紧密围绕“产教深度融合、功能有机集成、设施设备先进、资源集聚集优、团队结构优化、管理集约高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平台建设的顶层设计,进一步建立健全建设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强与共建企业单位的沟通协调,明确各方责权利,共同推进平台项目的建设。学校将按《江苏省高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集成平台建设计划》要求,进一步推进与共建单位的合作,根据申报方案编制实施性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任务和工作进度;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明确学校内部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及各类人员的任务分工;细化校企共建协议内容,明确平台建设各方利益及职责任务。努力做好项目启动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